自《战狼2》上映以来,短短时间票房就超过30多亿,一举超过票房 “大亨”《美人鱼》,成为中国票房总冠军。辰联知识产权小编因为 “犯我中华者,虽远必诛”的霸气爱国宣言瞬间被该剧圈粉,更是让观众热血沸腾,没有多余的花边营销炒作,一部主旋律爱国电影在暑期燃烧。在此之前,《何以笙箫默》热播剧也吸引了各大卫视的追捧,获得观众的一致好评。
关注度和热度越高,就越容易引发争议,据小编了解,《何以笙箫默》近日也引发了版权纠纷,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爱奇艺)状告“爱家TV”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私自提供在线播放服务 ,侵害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,因此请求判令“爱家TV”所属的公司成都中辉乾坤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、消除影响。
据悉,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。爱奇艺诉称,其经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,依法享有影视作品《何以笙箫默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。被告成都中辉乾坤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为“爱家TV”手机应用软件的运营单位,未经其允许在“爱家TV”上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。由此可见拥有版权是多么重要,小编建议您及时申请版权登记,以免出现版权纠纷时难维权。
爱奇艺认为,电视剧《何以笙箫默》改编自顾漫同名小说,由刘俊杰执导,顾漫、墨宝非宝联合编剧,钟汉良、唐嫣领衔主演。该片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“2015中国电视剧选集”、首届中国电视剧品质盛典“观众最喜爱电视剧奖”和“电视剧品质奖”等诸多奖项。截至2017年4月,仅在爱奇艺网页平台累计的点播数就已经突破30.7亿次,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,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。故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,停止提供《何以笙箫默》的在线播放服务;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0万元;被告在其“爱家TV”官网首页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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